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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晋平:减免煤制油品消费税

发布时间: 2014-03-18    发布者:ICIS    [返回]
目前,煤炭企业在煤制油技术研发、示范项目建设等方面已有成功范例,但由于煤制油项目需要一系列气化、净化、费托合成等特殊的工艺和流程,决定了煤制油项目制造成本比石油基柴油和石脑油相对高一些。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执行的消费税标准,对煤制油执行的消费税为柴油每升0.8元。如果以百万吨级测算,仅消费税就高达10亿元之多。
南非大力扶持煤制油行业发展,Sasol公司在不同时期均享受了国家财政补贴及税收上的优惠政策。在政府投资上,Sasol公司一厂的全部建设资金由政府入股投资,二厂、三厂政府贷款占80%,在企业进行借贷融资和股票融资时,政府提供了担保等。
当前,我国煤制油正处于产业化的初期阶段,建议国家对煤基合成油品减免燃油消费税。同时,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它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将煤制油企业生产的高标准特种环保油品纳入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范围,对销售自产的高标准特种环保油品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或即征即退政策。